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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2016年11月08日 10:43来源:新华日报作者:执笔人:陈 朋字体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实践证明,这一举措为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奠定了扎实基础。同时也告诉我们,进行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进一步坚持挺纪在前。

  何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简而言之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在法律之前架起带电的“高压线”,使纪律和规矩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尺子和不可逾越的底线,从而达到防止干部由“小错不断”酿成“闯下违法大祸”的目的。由此观之,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首先意味着对过去在反腐倡廉中重法律轻纪律的做法之调整。客观而言,过去反腐倡廉也一直是常抓不懈的重要问题,但为什么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现象有如割韭菜一般“生生不息”?这种情况的出现固然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使然,但是同把公民的法律底线等同于党员的标准、纪律规矩粗略而不具体、纪律处分适用对象过窄等纪法不分、纪规孱弱的问题不无关联。正是这些问题既让一些人钻了空子,也严重制约了反腐倡廉的成效。所以,在新形势下要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这样做就是为了让纪律回归其本质要求,让纪律和法律各司其职、各归其位,并以此回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中“全面,全到何种程度”和“从严,严到什么份上”的社会关切。同时也告诉党员干部,不要以为游走于法律的边缘、打法律的“擦边球”就会侥幸过关,更不要以为不违法就可以忽略不计、不会有人管。这种想当然地在纪律规矩面前“开小差”的错误想法已经被事实证明既是对形势的误判,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从这个角度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彰显着管党治党理念的革新,对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贯彻落实也是一种制度保障。它告诉人们,党对依法治国背景下管党治党的规律有了新认识,纪律和规矩正在成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和基本遵循。政党政治的基本理论告诉人们,政党是肩负一定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承载着政治职责的公民。加入党组织,就意味着对组织在政治上要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任何一个执政党要想巩固执政地位,不仅要建立结构严密、内容全面、作用明显的法律体系规范和引导全体公民的行为,还必须以严明的纪律和明确的规矩来约束全体党员,否则就会出现“法律制度满如天,违法乱纪常常见”的困局。诸多案例证明,如果等到一个党员干部触犯法律才去追究责任、才去处理,那就为时已晚。这不仅是对国家法律的挑衅,也是对干部本人的不负责任。所以,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全党,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员不仅要遵守法律规范,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党纪,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因此,管党治党既要健全法律体系,也要让纪律和规矩在全体党员心目中落地生根。只有这样,才能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的“四种形态”成为现实。

  由此可见,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刻,抓纪律、讲规矩绝不意味着惩治腐败力度的减弱,相反是为了防止更多的人在“温水煮青蛙”的违纪过程中陷入违法的深渊,并达到有效遏制腐败增量的目的。梳理一起又一起的案例可以发现,一些党员干部的落马往往是从破坏规矩、漠视纪律开始的,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必然是破坏纪律红线的恶果。纪律和规矩的“弃守”,必将导致思想的滑坡;纪律和规矩的“不在场”,必将导致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无数个惨痛的教训警示人们,在全面从严治党正稳步推进的当前,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的同时加强纪律和规矩建设,实则是为全面从严治党增加砝码,编织更加严密的制度体系。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正之风非瞬时成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绝不是一日之功。因此,要想让立起来的纪律和规矩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多方努力。当前,最为重要的莫过于在“党纪之笼”逐渐扎细扎密扎牢并且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努力提升纪律和规矩的执行力,不能让已经成文的纪律规矩成为“稻草人”,更不能留“暗门”、开“天窗”,而要以坚定的决心自觉维护纪律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贯彻落实各项纪律规矩的过程中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不能让纪律规矩因人因事而自动“免疫”。

  提升纪律和规矩的执行力,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但这绝不意味着推动纪律规矩落地生根仅仅是依靠纪委的“单打独斗”,更不是要纪委“包打天下”,而是要充分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这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内在要求。各级党委要抓好纪律建设、确保规矩落地生根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所以,要责无旁贷地当好纪律和规矩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真正把党风廉政责任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要在思想深处认识到,抓纪律抓规矩、抓党风廉政建设也是党委的政绩,而且是各级党委的最大政绩,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才会给当地带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而推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纪委负有重要的监督职责,要抱着发现问题就去管、破坏规矩就及时处理的态度来推动纪律和规矩的贯彻落实。实践证明,“两个责任”落实有力的地方,纪律规矩就能得到有力执行,风气就正;反之,纪律规矩就会松弛,风气就差。

  (江苏省社科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责编:钟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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