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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钦定台规》里有哪些“反腐秘笈”

2015年04月01日 08:45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王帝 翟濯字体

  2015年年初,反腐又有新战果。从河北科级干部马超群,到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反腐重锤一锤更比一锤响。

  “法令者,治之具”。有专家提出,反腐不仅要做到“有权不任性”,更需要“织一张制度的网”。实际上,不论是“拍蝇打虎”,还是宣战“铁帽子王”,反腐如能上升到法律层面,才是治本之策。

  我国古代早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监察法体系,而清代的《钦定台规》,又是其中最全面、最系统的一部法典。那么,这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反腐败法”呢?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了监察法制史专家、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焦利副主任。

  我国古代的“反腐败法”是如何发展演变的

  中国青年报:我国古代是否有“反腐败法”?其发展经历了怎样的演变过程?

  焦利:我国古代的监察法律制度,伴随国家制度的产生,就萌发了。伴随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建立而诞生,又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不断强化而发展。大体上经历了先秦时期的萌芽、秦汉时期的初创、隋唐五代时期的成熟、宋元时期的强化、明清时期的严密等五个阶段。

  在这一过程中,统治者的监察经验也在逐渐积累,对监察立法也日益重视。这些法律的内容从附着于整体法典到独立成篇,从零星条文到完整严密的专门法典,直至成为内容完善、结构严密、内部协调、形式统一的法律体系。而《钦定台规》,可以说是其中的集大成者。

(责编:钟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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