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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政治建设的特征:标本兼治

2015年02月09日 09:30来源:学习时报作者:孙晓莉字体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应当说,这是在对执政党所处历史方位、现实状况和历史使命准确判断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回顾十八大以来这两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治的基本方略在实践中不断推进,不断发展,呈现出以下特征。

  既治标,又治本。以治标为切入点,赢得社会的高度认同;以治本为落脚点,改善政治生态环境。

  作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两种方式,治标和治本各自有所侧重,有机统一。治标突出的是一个“惩”字,腐败现象露头即打;治本突出的是一个“防”字,从源头治理,解决问题。两年多来,中央通过重点工作的推进如要求党员干部严守“八项规定”、重点问题的解决如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以及重要机制的运行如巡视和专项巡视等综合性措施来治标,达到集中整治、重点突破的效果,赢得了社会公众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通过治标,发现实际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治本措施与对策,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办法固定下来,通过制度化和规范化,从根本上为建设廉洁政治,营造好的政治生态创造条件。

  塑廉政,倡勤政。将廉政的思想与勤政的行动在党员干部的管理和领导实践中统一起来,落实权为民赋、实现执政为民的宗旨。

  廉政和勤政是为政之本,是党员干部开展工作的“鸟之双翼”和“车之两轮”,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勤政建设搞好了,有利于形成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充实精神生活,从而为廉政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反之,如果精神状态萎靡,工作作风不正,精神生活空虚,必然导致种种消极腐败的观念和行为滋生蔓延,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本和难度就会大大增加。

(责编:钟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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